发文标题: 关于核定北京卷烟厂1个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复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5]24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5-3-28
实施时间: 2005-3-28
失效时间: 2009-5-1
法规类型: 消费税个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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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北京卷烟厂生产销售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情况的请示》(京国税发[2005]45号)收悉,批复如下: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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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废止有关核定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文件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9]385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9-7-17
实施时间:20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