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1999]15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5-26
实施时间: 1999-5-26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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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217号)转发给你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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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省局补充规定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我省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地税发[2009]203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10-28
实施时间: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