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5]27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0-8
实施时间: 2005-10-8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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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减免办法》)第十二条所述关于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减免税申请的书面凭证由各局自行制定。
  二、税务机关需要对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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