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9]40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5
实施时间: 2009-11-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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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126号),结合我局的实际,现将推行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后续管理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新办税务登记纳税人税控收款机用户注册登记
  对新办税务登记、符合税控收款机推行范围的纳税人,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注册登记、发票核定和最高开票限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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