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5]33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教委
发文时间: 2005-11-24
实施时间: 2005-11-24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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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各国有商业银行北京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京营业机构,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北京市邮政储汇局,各区县教育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4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 教育部关于〈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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