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3]10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2-27
实施时间: 2003-2-27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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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170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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