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国税发[2002]195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27
实施时间: 2002-12-27
法规类型: 金融企业财务制度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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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城市商业银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2002年第3号令《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城市商业银行用于组织低成本资金、优化存贷款结构和提高经济效益的专项奖金在不超过税前利润(不含此项支出)的5%,可以税前扣除。亏损城市商业银行不得在税前据实列支奖金。
  二、城市商业银行税前扣除的专项奖金必须符合《商业银行各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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