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地税函[2001]140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19
实施时间: 2001-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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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开发区财税局:
  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38号文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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