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31
实施时间: 2008-3-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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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各纳税人从第一季度起应按新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现将有关申报问题明确如下:
  一、从第一季度起,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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