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多征、错征社会保险费退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发[2002]114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4-3
实施时间: 2002-4-3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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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征收管理分局、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多征、错征社会保险费退款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试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规费处反映。
  附件:1、《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多征、错征社会保险费退款管理试行办法》
  2、《缴费证明》略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附件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多征、错征社会保险费退款管理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多征、错征社会保险费退款管理,统一退款操作,根据省、市社保部门社保费退款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对通过定期借记业务扣缴社保费出现多征、错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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