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试行出口企业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6]44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7-3
实施时间: 2006-7-3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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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试行出口企业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6]9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执行:
  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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