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
发文文号: 粤府令第14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9-11-16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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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11月1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43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黄华华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使用和管理,充分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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