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04]2402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4-11-1
实施时间: 2004-11-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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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调整北京市居民用电价格的请示》(京发改文[2004]2104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上调0.04元。
  二、以上价格调整自2004年11月10日抄见电量起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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