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口化肥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
发文文号: 发改办价格[2005]372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5-2-28
实施时间: 2005-3-1
失效时间: 2005-6-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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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烟草生产购销公司:
  受国际市场化肥价格和海运费用大幅度上涨影响,部分进口化肥价格上升过多。为切实稳定国内化肥价格,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粮食等农业生产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春耕期间对中央进口化肥价格的有关政策作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进口化肥的港口交货价格,由我委根据实际进货成本加综合经营差率核定,综合经营差率由1.7%下调至1.2%。
  二、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中央进口磷酸二铵、复合肥等港口交货价格,原规定3%的上浮动幅度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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