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重组集成干扰素α价格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发改办价格[2005]496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5-3-16
实施时间: 2005-3-1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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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辽宁省物价局:
  你局《关于山之内制药株式会社进口药品重组集成干扰素α注射液(商品名:干复津)最高零售价格的函》(辽价函[2005]1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鉴于向中国供应的重组集成干扰素α(原名为复合干扰素α,商品名干复津),经美国安进公司许可已改由日本山之内制药株式会社生产,并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注册批准,因此,其价格可继续按我委计办价格[2002]62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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