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检[2005]1824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5-10-6
实施时间: 2005-10-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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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和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的价格行为,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保证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顺利实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委决定从今年九月份开始,继续组织开展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时限
  检查范围: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含“三资”企业);医疗单位(含对外有偿服务的解放军、武警等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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