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检[2006]1422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7-20
实施时间: 2006-7-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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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经过近几年连续开展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治理药品和医疗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医药卫生体制和机制等深层次原因,药品和医疗服务乱加价、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价格投诉居高不下,社会反映“看病难、看病贵”依然强烈。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整顿和规范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我委决定从今年8月份开始,在全国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要求
  (一)检查的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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