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液化气价格监管稳定液化气价格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电[2006]425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12-29
实施时间: 2006-12-2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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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近期,分省(市、区)液化气市场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为稳定液化气市场价格,保护消费者利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下:
  一、各地要加强液化气价格监测,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液化气的生产、调运工作,保证市场供应。液化气销售价格纳入政府管理的地区,要根据经营企业液化气购进成本变化情况,合理制定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地区,要制定价格上涨应急预案,当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及时采取临时干预措施,稳定市场价格。
  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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