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受损房屋建筑安全鉴定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价发[2008]168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8-9-8
实施时间: 2008-9-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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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建设厅,各市(州)及各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财政局:
  为作好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根据《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和《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受损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及修复加固拆除实施意见》(省政府令226号)要求,现将汶川特大地震灾区城镇受损房屋建筑安全鉴定费收费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范围
  1、根据《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受损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及修复加固拆除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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