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贯彻实施《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
发文文号: 发改价检[2008]417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3-4
实施时间: 2008-3-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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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下简称《处罚规定》),已于2008年1月13日国务院令第515号公布施行。现就贯彻实施《处罚规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实施《处罚规定》的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处罚规定》公布施行,增强了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补充了对行业协会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加大了对价格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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