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格[2001]945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教育部 新闻出版总署
发文时间: 2001-6-7
实施时间: 2001-6-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2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委、物价局、教育厅(教委、局)、新闻出版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改办等部门关于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4号)的有关规定,国家计委、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制定了《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经报请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中小学教材编写、出版和发行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并于2001年底以前将清理整顿情况分别报送国家计委、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
  附件:中小学教材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