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残工委[2006]2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统计局
发文时间: 2006-7-17
实施时间: 2006-7-17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8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政府残工委,各区(县)发改委、地税局、国税局、财政局、统计局、审计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残联:
  为了做好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和地方税务机关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根据《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我们制定了《〈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2.北京市在职残疾人员登记表
  2006年7月17日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做好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和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