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6]27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10
实施时间: 2006-10-10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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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06]145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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