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认定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人办发[2000]38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人事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0-6-14
实施时间: 2000-6-14
法规类型: 价格鉴证师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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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物价局(委员会):
  根据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认定考试数据分析,经研究确定,考试合格标准为75分(卷面总分为150分)。
  请各地按考试合格标准,核定合格人数,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并做好发放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准备工作。
  人事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
  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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