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字[2000]2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0-3-24
实施时间: 2000-3-24
失效时间: 2016-8-18
法规类型: 价格鉴证师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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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人事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物价局(委员会):
  人事部《关于申请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函》(人函〔1999〕19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人事部在组织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时收取考务费,在组织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时向合格者收取合格证书工本费。考试信息卡(含答题卡)的费用应包含在有关考试费中,不再另外收取考试信息卡(含答题卡)工本费。
  二、上述收费标准由国家计委、财政部另行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在组织本地区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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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