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对特殊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的意见
发文文号: 建城景[2000]字15号
发文部门: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发文时间: 2000-8-1
实施时间: 2000-8-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旅游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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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计委价格司:
  你司关于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权限下放的函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同意将颐和园等重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权限下放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二、在下发关于下放权限的通知文件中,建议明确以下几方面要求:
  (1)对下放的特殊参观点的门票价格管理,应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建设、文物)共同进行管理。
  (2)各省在确定特殊参观点门票价格时,既可考虑优质优价,有利于资源保护,也要注意考虑社会承受力和影响,定价不宜过高。
  (3)鉴于风景名胜资源特殊性和公益性,应以政府定价为主,适当考虑市场影响和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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