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列名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7]34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4
实施时间: 2007-6-4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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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直属税务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列名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46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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