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关于陕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政办发[2004]101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4-9-24
实施时间: 2004-9-24
法规类型: 银行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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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共同制定的《陕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基本满足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和《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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