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国税发[2004]110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9
实施时间: 2004-4-9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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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国税发[2003]24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纳税信用等级管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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