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转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教贷[2007]8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陕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9-30
实施时间: 2007-9-30
法规类型: 银行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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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教育局,杨凌示范区财政局、科教发展局,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财政部、教育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的通知》(财教〔2007〕1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的通知》(财教〔2007〕1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制定了《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已下发各地,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各市教育局、财政局要据此制定实施细则。
  二、各普通高等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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