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诺基亚公司实行统一结算方式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7]2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3
实施时间: 2007-1-23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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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诺基亚公司实行统一结算方式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1211号)转发给你局,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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