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8]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17
实施时间: 2008-1-17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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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2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情况做以下补充,请一并执行。
  一、 及时做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
  申报的辅导和培训工作;
  二、明确岗位责任,搞好部门配合,建立免税资料台账交接登记;
  三、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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