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补缴养老保险费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粤劳社函[2005]27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5-4-1
实施时间: 2005-4-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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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河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我市集体企业职工要求重新续保有关问题的请示》(河劳社请[2004]49号)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有关你市部分集体企业养老保险问题,请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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