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8]12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3
实施时间: 2008-3-3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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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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