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陕西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政办发[2002]84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2-8-29
实施时间: 2002-8-2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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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制定的《陕西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省财政厅、省经贸委、省建设厅、省地税局、人行西安分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减轻社会负担,进一步做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促进我省散装水泥的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的意见的批复》(国函〔1997〕8号)、《陕西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陕西省政府令第53号)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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