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8]49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0-13
实施时间: 2008-10-1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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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行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761号)转发给你们。市局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推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实施方案》,请一并贯彻执行。
  该项工作纳入四季度目标管理重点工作绩效考核,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的运行纳入以后的目标管理基础工作达标考核。
  附件:
  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致纳税人的一封信
  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系统操作员操作手册简本
  3.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升级有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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