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等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住房补贴所得税扣除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6]51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23
实施时间: 2006-10-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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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直属税务分局:
  你局《关于对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住房补贴税前扣除问题的请示》(京国税直[2005]40号)收悉。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与德国汉莎航空公司共同投资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按照该公司2004年修订后的章程规定,鉴于飞机维修公司过去所取得成绩以及员工所做出的贡献,双方股东同意,在公司赢利的年度内,同时在股东就其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能获得合理回报的情况下,为公司中方员工提供总额为3.4亿人民币的一次性福利补贴,但为尽量降低给公司带来的额外财务负担,上述资金的分配期限应当为10年。后该公司又根据章程的上述规定制定了《Ame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方案》,明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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