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审计厅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政办发[2001]80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1-7-25
实施时间: 2001-7-25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33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监察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审计厅《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严格控制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是加强预算管理、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强化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工作非常重视。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全面清理整顿,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解决银行账户过多过滥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