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试点推行发票税控管理器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发[2002]170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5-30
实施时间: 2002-5-30
失效时间: 2012-7-1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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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地方税收征管,规范发票管理,保障地方税收收入,提高纳税人的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决定在我市其他服务、房地产、建筑、广告等行业试点推行发票税控管理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推行发票税控管理器是提高“以票管税”现代技术含量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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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修订、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发文部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2-7-13
实施时间:201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