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南粤金税”定额发票统一抽奖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函[2004]2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6
实施时间: 2004-1-1
失效时间: 2012-7-1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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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局属各单位:
  现将省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南粤金税”定额发票统一抽奖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地税发[2003]243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消费者在广州市(含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开发区和从化市、增城市)范围内消费取得的《广东省广州市服务定额发票》、《广东省广州市服务业限额发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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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修订、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发文部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2-7-13
实施时间:201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