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注协[2009]99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注协
发文时间: 2009-11-12
实施时间: 2009-11-12
法规类型: 非执业会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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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通知》(会协[2009]5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入会登记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入会登记实行属地管理
  中央在湘及省属单位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考核通过人员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入会登记手续;市州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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