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民互市贸易管理试行办法
发文文号: 新政发[1992]72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2-7-16
实施时间: 1992-7-16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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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民互市贸易管理试行办法
1992年7月16日,新疆自治区政府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对外开放,发展边境贸易,繁荣边境地区经济,富民兴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边民互市贸易,是指两国边民、单位之间按照邻国双方达成的协议,在边境地区指定地点,在限定的商品品种和交易限额范围内进行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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