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同意香港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复
发文文号: 财会函[2009]3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9-10-12
实施时间: 2009-10-12
失效时间: 2014-10-12
法规类型: 涉外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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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香港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你所报送的关于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申请函及附件收悉。
  根据财政部《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暂行规定》[(94)财会协字第81号]、《〈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财会[2003]33号)以及《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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