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引进服务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财政工[2009]857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9-23
实施时间: 2009-9-23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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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104号)、《关于鼓励引进市外大型服务业机构的有关优惠政策》(甬政办发[2008]139号),我们制定了《宁波市引进服务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波市引进服务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宁波市引进服务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104号)、《关于鼓励引进市外大型服务业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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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关于印发宁波市引进服务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