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支持大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财政工[2009]900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9-29
实施时间: 2009-9-29
失效时间: 2011-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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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104号)文件精神,支持我市大型企业发展,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现将《宁波市支持大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宁波市支持大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支持我市大型企业发展,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根据市政府《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104号)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市财政预算安排设立专项资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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