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壳牌中国有限公司职员住房基金计划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函
发文文号: 国税际函[2000]1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0-2-15
实施时间: 2000-2-15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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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精神,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提供财力支持,壳牌公司拟在其内部设立职工住房基金。由壳牌公司根据各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由壳牌公司统一规定)按月提存一定数额的住房基金(各员工的累计提存总额不超过一定限额),并计入各员工在公司的帐户;壳牌公司承诺,对于在壳牌公司超过一定工作年限的职工,可以分期领取该职工帐户内已提存的相应数额的住房基金。关于壳牌公司提存和发放住房基金的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及我司初步意见转你们,请你们研究、核实后,依法进行税务处理。
  一、壳牌公司在其内部为职工提存的上述住房基金,凡未实际发放个人或未实际划归个人所有的(含职工按公司内部规定预先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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