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1994年度国有商业、粮食企业会计决算编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94]财商字第45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4-12-26
实施时间: 1994-12-26
法规类型: 年度会计决算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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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有商业、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是国家财政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企业财会管理、监督企业财会活动的重要手段。现将1994年度国有商业、粮食企业年度会计决算编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税制健康运行而不发生偏差,财政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财政部(94)财商字第22号《关于商品流通企业在税制改革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93)财会字第83号《关于印发企业执行新税制条例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和(94)财会字第25号《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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