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特殊工种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粤劳社函[2004]24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4-3-31
实施时间: 2004-3-31
法规类型: 劳动保护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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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石化集团广州石油化工总厂:
  你厂《关于给予广州石化有毒有害工种享受提前退休的申请》(中国石化广州人[2003]46号)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申请》所附广东省职业卫生检测中心出具的监测报告所涉化验分析和污水处理工种,超出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特殊工种名录范围,我厅将于近期转报劳动保障部审批。
  二、《申请》所附两份文件及你厂7月25日所报《广州石化特殊工种劳动岗位一览表》尚未能说明你厂职工档案所列工种名称与特殊工种名录不相对应的问题,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清理和明确。具体要求:
  (一)所报工种岗位实际从事工作、劳动条件应与原特殊工种名录的相符,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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