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审验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社保[2004]1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4-4-5
实施时间: 2004-4-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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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社会保险局(中心):
  为加强离退休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核查工作,规范和完善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广东省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审验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可向我局待遇核发部反映。
  二○○四年四月五日

  广东省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审验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核查工作,规范和完善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本统筹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含因工致残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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