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水合肼反倾销案执行价格承诺协议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72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06-12-12
实施时间: 2006-12-15
法规类型: 反倾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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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5年6月17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为此,海关总署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和商务部发布的相关公告,发布了2005年第26号公告,明确了实施上述反倾销措施的有关规定。最近,国内水合肼部分下游企业和国外主要出口商法国阿科玛公司(法国ARKEMA公司,下同)向商务部提出申请,请求对100%浓度水合肼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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